南紡開發重劃爭議 市府稱無圖利行為
市議員謝龍介認為到,市府在南紡開發案未重劃完成土地分配前就准南紡動工,且南紡承諾回饋市府的停車場,也讓南紡以南紡名義起造,讓人有市府獨厚南紡的觀感,因而他建議,未來其他重劃案件,也應以南紡案的標準和原則來從寬處理。
謝龍介說,南紡回饋給市政府的停車場,在前市長與南紡的備忘錄合約中,南紡有優先經營權,但停車場是可以生蛋的金雞母,市府沒有理由不自己經營,因而停車場委託南紡經營,也有圖利南紡之嫌,他建議收回市府自營。
對此,都發局長吳欣修回覆,停車場的管理權會先回歸市府,後續會以公開程序徵求經營者,絕無圖利特定對象。市長賴清德也指出,停車場委託經營有其一定條件,他保證若要委外,過程一定公開讓議會和市民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