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延遲 可按次處罰
「實價登錄」預計7月上路,地政司決定,一般民眾於買賣移轉日後的30日內未主動登錄,會給予15日緩衝期;若仍未登錄,會祭出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可按次處罰,直到登錄為止。
初步決定,調閱實價登錄資訊,一般民眾在線上點閱不收費,如是業者或學術單位等需要調閱大批或大量資訊,須到地方機關辦理,收費標準依儲存容量暫訂三類,100MB以下,每次收費2千元;101至499MB每次4千元;500MB以上,每次6千元。
至於超過規定期限未登錄,及登錄不實罰則也取得共識。一般民眾最長超過45天就開罰;業者登錄期限相對嚴格,包括房仲、地政士等不動產經紀業者,在物件移轉日後30日內未登錄就開罰,不給予緩衝期,罰鍰也是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也是按次處罰,直到登錄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