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地下街變更設計 需取得內政部同意
拖延了近20年的工程,原本預計4月底取得使用執照的海安路地下街停車場,市長賴清德日昨邀內政部長李鴻源實勘海安路地下街,爭取同意將工程展延至今年底,以利改善11座通風塔。
李鴻源5日至南市生活美學館演講後,即與市長賴清德及各相關局處室實勘海安路地下街,車隊浩浩蕩蕩繞行地下街地下一、二樓,但全程未停車,一行人回到地面後,再至海安路的咖啡館,借用咖啡館開會。
海安路地下街停車場工程進度達99.8%,原本預期4月底取得使用執照,塵封20近年的地下街停車場就可在6月底前啟用。
不過,高聳海安路的11座地下街通風塔很礙眼,市府有意重新施作,將通風塔高度從6公尺降至1公尺,但因為海安路地下街停車場工程是內政部同意後報請經建會補助,要變更設計得先取得內政部同意。
李鴻源表示將請內政部營建署了解後再行定奪。而若中央同意解套,降低通風塔工程,將使停車場延至12月底才能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