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 四都11月試辦
內政部次長曾中明2日表示,以房養老(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預計今年11月試辦,試辦地區包含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等,試辦規模100人。
以房養老試辦模式採公益型態,由政府出資,試辦對象為65歲以上擁有不動產、無繼承人、非低收入戶的單身老人,其不動產價值,必須超出社會救助法規定的低收入戶500萬元以上。
曾中明說,支付年限最高30年,按月給付,並得變更或延長支付年限,承辦銀行為土地銀行。
目前規劃,65歲最高可貸房屋淨值的五成、70到74歲可貸五成五、75歲可貸到六成。若老人去世,銀行為取回貸款,房屋將會拍賣,拍賣扣除貸款後餘額則納入專屬基金,做為未來推動以房養老的財源。政府官員表示,相關貸款作業細節尚未敲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