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期限延至6年 銀行不能要求連帶保證人
民眾購屋貸款權益將更有保障,銀行公會理監事會通過個人購屋定型化契約範本修正案,重點包括借款人可延長的還款期限上限,從四年拉長到六年,銀行也不能要求連帶保證人等。
配合銀行法保證人規定及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等修正,金管會指示銀行公會修改個人購車及購屋定型化契約範本相關規定,以加強保護消費者權益。
銀行公會已擬妥修正草案,並經理監事會議通過,修正重點包括將現行「個人購車及購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暨範本」,分別修訂為「個人購車」、「個人購屋」等兩個獨立的定型化契約規範,以利消費者選擇。
並配合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修正,在購屋定型化契約範本中增訂,借款人履約顯有重大困難,且依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提出協商請求時,得向金融機構申請延長期限的上限,從原本的最長4年,改為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