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奢侈稅 假贈與真買賣罰款最高3倍
坊間盛傳為規避奢侈稅可以贈與來取代買賣;稅務專家提醒,奢侈稅罰則很重,若被國稅局調查到,除補稅外,最高可罰款3倍,被查獲的風險將很高。
奢侈稅去年6月上路後,坊間就傳出各項避稅方法,以信託、贈與最多,另有典權設定、預告登記、租賃、人頭戶等。地政人士表示,除人頭戶外,其餘都算是節稅管道,但問題在兩年後的資金流向如被國稅局認定是買賣,除補稅外,還有罰款的問題。
地政人士分析,在贈與關係欄部分,如果是一般親族,受到國稅局追查機會較低,但如果是其他不太可能受贈的關係者,可能都會被國稅局列管且要求說明;最重要的是資金流向,國稅局的資金調查中,如果沒有查到兩者間對價關係,也不致會追稅。
除了贈與避稅外,還有信託,即使是買賣,但可成立信託,買方就是受託人,待兩年奢侈稅課徵期後,解除信託關係,轉做買賣契約,完成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