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預售屋違法解約 瓏山林判還千萬
吳姓消費者購買瓏山林博物館預售屋及兩個車位,要繳納尾款前,因瓏山林公司未編列停車編號及虛增坪數,影響銀行貸款;吳向消保官提出申訴,瓏山林解約並沒收吳先前繳納的款項。台北地院判決,瓏山林解約不合法,應返還所沒收的一千零五萬元。
吳先生指出,三年多前,他購買瓏山林建設預售台北市大直建案房屋及兩個車位,陸續繳納5期款項,要繳第6期款項之際,發現房屋未編列停車編號,影響他辦貸款,且瓏山林還虛增坪數,拒絕他在銀行撥款前勘查施工狀況。
吳姓男子接到催款存證信函後,逾期未繳,瓏山林以存證信函解除雙方契約,並沒收吳已繳納的1340萬元,吳向消保官提出申訴,消保官介入協調,瓏山林僅退還335萬元,尚有1000多萬元未歸還,吳於是提告,而獲得勝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