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南區細計-安平新市區通盤檢討案公開展覽
主旨:「變更臺南市南區細部計畫(原「擬定台南市安平新市區細部計畫案」事業及財務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00年12月9日起依法重新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6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0年12月9日起30天。
二、公告地點:重新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公告於台南市政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南區公所公告欄,計畫示意圖說請南區文南里、文華里及金華里里辦公處代為張貼。
三、公告內容: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乙份。
四、本案訂於100年12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時00分假臺南市南區公所2樓會議室(台南市南區明興路2號)舉行重新公開展覽說明會,歡迎踴躍參加。
五、重新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台南市政府提出,以作為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本案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