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源:興建房屋不得減少透水面積
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李鴻源表示,工程會即將修法規範建商開發土地時,不得減少地面透水面積,也就是說,興建房子時,所有的水都必須都滲到地下,沒有溢流到鄰居的土地上。
新辦法上路後,建商必須建築工地以種樹、鋪草、或增設滯洪池等方式,才能達成要求。
李鴻源說,土地有一定的含水量,而國內建築工地多數以不透水的混凝土鋪面,雨水無法滲到地底,遇到大雨,排水溝的容量不夠就會淹水。
李鴻源表示,在國外,建商必須提出數據,證明沒對鄰近土地造成負擔,才能拿到建築開發許可。他表示近期將召開相關會議,規範建商在開發過程中,保留住透水面積,以解決淹水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