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售屋所得稅將加重14
去年房地產價格走高,去年有賣房子的民眾,今年五月報稅時,售屋所得稅將加重。
財政部初步擬定今年5月售屋的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標準,由於去年房地產交易價格上揚,因此計算標準全台各地調升1%到4%不等,其中以台北市從25%調高到29%幅度最大,納稅人應納的財產交易所得稅負原則上也跟著調高。
財稅官員提醒,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標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標準以及公設地的抵稅金額認定標準,適用對象都是那些無法拿出成本證明的納稅人;如納稅人能取得成本證明,則以實際收入或支出為課稅標準。
官員表示,如果民眾售屋是認賠賣出,或是實際上賺的錢比財政部訂出的標準還低,最好找出實際的買進、賣出簽訂的契約,否則就虧大了,必須按照標準報繳財產交易所得稅。
由於去年房市交易價格攀升,財政部上周召集全台各稅捐機關,初步敲定96年度個人售屋所得額標準,除省轄市和鄉鎮維持不動,台北市調升4%、高雄市從18%調為19%,縣也從10%調為11%。台北縣則因為去年升格為準直轄市,因此標準將重新訂定,目前還在研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