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免連帶保證人 銀行法修正案通過
未來民眾向銀行辦理房貸等業務,將不需再提供連帶保證人;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銀行辦理自用住宅及消費性放款,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可望減少爭議。
但金管會也表示,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雖然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但在擔保不足額時,仍可徵提一般保證人,可是必須以強化信用條件為目的。
立法院院會昨日修正通過銀行法部分條文,未來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以免民眾幫人作保卻遭銀行討債;但一般保證人並不受限制。
金管會說明,此案修正後,對未來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將有重大改變,包括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不得再使用連帶保證人制度,不論是否有足額擔保,均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