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 東區EL-2-8M道路工程公聽會
舉行「臺南市東區EL-2-8M道路工程」第一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
公告事項:
事由:說明「臺南市東區EL-2-8M道路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日期:中華民國 100年10月20日 (星期四)下午2時整。
地點:臺南市政府3樓會議室(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