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安平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公開展覽
「變更臺南市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補辦公開展覽)」自100年9月19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19、28條。
二、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2次會議記錄。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0年9月19日起至10月19日止共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案計畫書圖說公告於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及安平區公所。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計畫圖(比例尺四千分之一)各乙份。
四、本案補辦公展說明會訂於100年10月 7日(星期 五 )上午10 時於臺南市安平區公所3樓會議室(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舉行,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作為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本案之參考。如非本次補辦公展範圍陳情案,將列本市後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規劃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