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針對100年度預算執行提出說明
市府指出,因臺南縣、市合併升格,100年度總預算於6月方通過,由於許多計畫正在進行核銷程序,故未能在執行率上呈現其成果;市府強調,各局處業務皆按期程進行中,如加入進行核銷程序中之案件,則符合預算執行比例進度。
另據臺南市政府主計處表示,臺南市100年度總預算追加預算,歲出追加約62.44億元,包括市負擔約37.62億元,中央補助經費約22.90億元,與其他收支對列約1.92億。其中市負擔37.62億元部分,主要追加項目為100年度原刪減38億元回編12.95億元,中央補助市配合部分約2.2億元,教育局職員退休金及縣市合併齊一授課鐘點費約9億元,水利經費2.2億元及道路經費2.15億元。這幾項主要追加的部份皆為市政建設必要之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