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住宅補貼公告受理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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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住宅補貼公告受理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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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住宅補貼公告受理申請案新聞稿100.07.11
內政部營建署開辦之「100年度住宅補貼」公告,自99年7月5日
受理申請至8月15日截止,「100年度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補貼、修繕住宅貸款補貼,如有需求之民眾請於截止日前提出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1、租金補貼:
本市為1,998戶,申請資格需為無自有住宅、符合家庭組成及收入條件者,每戶每月最高新台幣3600元,補貼期限1年。
2、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本縣辦理戶數為832戶,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條件,為無自有住宅或二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的家庭,且需符合家庭年收入規定,貸款額度最高220萬元,貸款年限最長30年(付息不還本寬限期最長5年,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
3、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本縣辦理戶數為416戶,申貸條件為僅擁有1間屋齡逾10年老舊住宅且亟待修繕的家庭,貸款額度最高80萬元,貸款年限最長15年(付息不還本寬限期最長3年)。
4、家庭年收入標準:
以台南市為例:家庭年收入需低於111萬元以下,且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收入需低於3萬5,854元。
5、優惠利率:
第一類:郵政儲金2年定期機動利率減0.533%。(目前為0.842%)
適用對象:經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社會救助法審核列冊之低收入戶。 2.身心障礙者。 3.65歲以上老人(限申請人)。 4.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 5.單親。 6.重大傷病者。 7.原住民。 8.重大災害災民。
第二類:郵政儲金2年定期機動利率加0.042%。(目前為1.417%)
適用對象:不具第一類條件者。
6、申請方式:
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本府永華中心由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受理-地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民治中心:由都市發展局區域計畫科受理-地址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7、申請書請逕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cpami.gov.tw〉外,另有關申請相關規定亦請逕向本府永華中心: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Tel: 2982844〉,民治中心:都市發展局區域計畫科〈Tel:6334251〉諮詢或免費索取。
PS:本資訊擷錄2011.07.11台南市政府(最新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