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關廟都市計畫部分用地變更為公園道用地案
主旨:「變更關廟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住宅區、工業區、鐵路用地、綠地及道路用地為公園道用地)」案自民國100年6月8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內政部100年5月18日台內營字第1000803941號函。
公告時間:自民國100年6月8日零時起生效。
公告地點: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關廟區公所公告欄。
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書圖及計畫書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