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要求研擬完整配套 避免消費爭議
金管會指示信託公會及銀行公會,研訂預售屋買賣相關信託及保證業務的自律規範,明確規範預售屋買賣雙方及金融機構的權利義務,以避免消費爭議。
內政部的預售屋買賣履約保證機制已經上路,金管會也請公會儘快訂定這項規範,最遲下半年就有完整的配套措施。銀行業者表示,目前金融機構業者也在觀望,要等自律規範出來後,才會推出相關預售屋信託及保證業務。
建商提供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載明履約保證條款,保證的方式共有五種,其中「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受託單位為金融機構或信託業,為順利執行這項政策,內政部在5月6日發函給金管會,請金管會協助督促金融機構及信託業者配合辦理。
銀行業者表示,為避免金融機構及信託業各做各的,對消費者權益不見有保障,金管會日前特別請銀行公會及信託公會,研議自律規範,讓業者有所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