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開徵 售屋注意「保存」期限
奢侈稅明天上路,屋主售屋千萬要小心;不要出售98年6月3日以後取得的非自用不動產;多屋族不要「短線進出」,除非是繼承取得,否則出售持有短於2年的不動產,明天起都要多繳一筆10%或15%的奢侈稅。
奢侈稅明天正式開徵,課稅標的除了非自用不動產(房屋及土地)外,還包括售價逾300萬元的高價汽車、遊艇等,以及50 萬元以上的家具、象牙等保育類商品,以及俱樂部入會權利。除了限制民眾出售不動產的年限,也限制持有的不動產數量。
原則上出售自用不動產雖然享有免課10%或15%奢侈稅的權利,但是只限「一戶一屋」。也就是說,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僅有一棟房屋,辦妥戶籍登記、做自用住宅使用,且出售前不能有營業或出租行為。
財政部提醒,自用房屋是以棟數計算,不是按面積大小,因此若有2戶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房屋,出售時只要持有未達2年,即使自用仍會被加課奢侈稅,但多屋者出售屬於繼承而來的房屋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