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開徵 6月即將上路
行政院正式核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自6月1日起施行,且已修改奢侈稅施行細則草案,增訂「合建分售土地」及「建案銷貨退回」納入免稅範圍,相關草案送交行政院審核中,預計下週敲定。
對於建商與個人地主「合建分售」可望免稅,全台透天推案建商感到欣慰,但仍擔心最後一刻可能翻案。
財政部說明,奢侈稅影響不動產的內容為,出售持有2年以內非自用房地,按成交價格加徵10%至15%等。不過,奢侈稅有11項豁免條款,第7七款為「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原本奢侈稅施行細則草案規定,「合建分售」(營業人以他人土地興建房屋銷售)只有房屋免稅,土地納入課稅,但因建商反映將衝擊施工期較短的透天厝建案,財政部已修改施行細則草案,「合建分售」的土地也可免稅。
另外,建商推案可能出現「銷貨退回」,建商須買回房屋再銷售,雖然帳面上不是「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但財政部同意視為「第一次移轉」,建案銷貨退回可免徵奢侈稅。
據了解,奢侈稅施行細則草案正由行政院審查中,有關「合建分售土地」及「建案銷貨退回」排除課稅,已初步獲得行政院同意,預估下週正式敲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