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5月1日上路
內政部去年8月公告修訂「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商推預售屋須有「履約保證機制」,新制於5月1日正式上路。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增訂「履約保證機制」的主要目的是基於保障消費者及「健全房市機制」,避免預售屋蓋一半,建商突然倒閉,消費者空有契約書,卻求助無門;官員表示,無關打房,只是時間點恰巧碰上。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履約保證方式共有5種,包括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的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由買賣雙方擇一採行。
建築業者表示,要業者先拿出與推案價金相同的錢押在銀行,沒幾家作得到,也沒有公會、同業肯為其他建商擔保。更有建商不滿說,不如乾脆由官方作保,或取消預售屋,規定蓋好才開始賣,可行性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