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透明拉鋸戰 立院保留協商
立法院初審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未依規定登錄成交案件資訊開罰;但攸關房價買賣透明化的條款,在兩派立委拉鋸僵持之下,全案保留到朝野協商再戰。
贊成房價交易透明的立委表示,隱私權不能無限上綱,房產價格不透明,投機客得以上下其手,內政部做為主管機關,應掌握實價;實價經包裝後,以區位分布,公布房地產交易價格,既讓交易透明化,又保障民眾隱私。
反對的立委則表示,公布姓名、地號、地段等房地產資訊,對房產交易的公平性並沒幫助,因房地產交易會隨趨勢或景氣好壞做改變,並沒有一定標準。且目前房產價格的規定,有公告地價、公告現值,未來若將房產交易價格依實際交易價格登錄,政府可以為所欲為,無法維護人民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