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是否納入 奢侈稅焦點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將審查「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預料奢侈稅草案應可完成初審,但預售屋是否納入課稅?「豁免條款」是否拿掉「其他」?將是爭論焦點。
奢侈稅草案規定,持有未滿一年移轉的非自用不動產按銷售價格加徵15%、持有1-2年移轉按銷售價格加徵10%;50萬元以上入會費、家具、皮草、象牙、珊瑚、龜殼、玳瑁等,以及300萬元以上私人飛機、遊艇、汽車、直升機及超輕型載具,按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加徵10%。
財委會也舉辦了奢侈稅公聽會,多位學者專家建議將預售屋納入課稅,部分立委也表支持。
不過,財政部持保留態度,部長李述德重申,預售屋不是實體成屋的交易買賣,因此不在奢侈稅課徵範圍內,但會依所得稅法規定查核。
另外,引起爭議的奢侈稅10大「豁免條款」最後一項「其他」,多位學者及立委都主張刪除,但行政院長吳敦義表態支持「其他」條款。財委會審查結果為何,將是觀察重點。
至於「豁免條款」的「換屋先買後賣」及「農舍」,是否修正,也是外界矚目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