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公告變更新化都市計畫(部份)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新化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易淹水地區虎頭溪排水4K+578~5K+141段改善工程)案」計畫書圖及公開說明會日期、地點,請週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6條。
公告事項:
ㄧ、「變更新化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易淹水地區虎頭溪排水4K+578~5K+141段改善工程)案」公開展覽計畫書圖,自民國100年2月21日起至民國100年3月23日止計30天,在新化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公開展覽。
二、各位公民或任何團體對本案如有意見,請在公開展覽期間內,以申請書(向所在公所索取)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便彙整後作為審議之參考。另訂於民國100年3月7日(星期一)下午3時假新化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辦公開說明會,屆時請踴躍參加。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市政公告http://www.tainan.gov.tw/tainan/default.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