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 不展期、不落日、不打折、不分區
行政院院會今日將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特別稅條例草案,並立即送交立法院審議,7月實施。財政部長李述德捍衛新稅法,強調「不展期、不落日、不打折、不分區」,要將投機炒作趕出市場。
李述德「四不」立場,包括「不展期」,堅守出售持有未滿2年不動產課徵特別稅的年限,不會延長為3年,也不會縮短為1年;「不落日」,無限期實施,除非全面改按實價課稅;「不打折」,特別稅率最高15%、最低10%;「不分區」,全國一致實施,不因區域房價有無炒作而有課稅區別。
李述德並指出,奢侈稅若順利在7月1日實施,新法施行後出售持有未滿2年的不動產,就要繳交特別稅,即使所持有的不動產,是在新法施行前購入,也不例外。
行政院昨天已完成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的審查,僅文字調整,全盤接受財政部課稅規劃。高層官員說,豁免條款則從八款增加至十款,為免錯傷無辜,條文增訂「其他」。李述德說,其他是指法律未明訂,但屬「合理、常態、非自願」須在持有未滿二年即出售的不動產,可交由財政部核定後排除課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