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建照掛號可於永華及民治2中心辦理
鑑於台南縣市業於99年12月25日合併,而目前暫維持永華及民治二行政中心受理市民洽公,按以往執行方式如位於前臺南縣轄區內之新建工程則需前往民治行政中心掛號,前台南市轄區內新建工程則需於永華行政中心掛號。
為避免市民或事務所辦理建築執照(建造執照、雜項執照、使用執照)申請時舟車勞頓,且考量掛件人員(市民或建築師公會等團體)方便就近掛號起見,市府於100年1月25日邀請相關公會開會討論決議自100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建築執照得以永華行政中心或民治行政中心二地掛件後再由市府自行分案辦理。
市民如欲瞭解上開規定可向工務局建築管理科詢問,電話:(06)2991111轉8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