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地稅復徵即日起生效
為遏止養地,即日起各縣市政府即可針對未依法建築使用的空地課徵空地稅,同時為了避免財團藉養地逃漏稅,財政部不排除限縮停車場租稅優惠。此外,財政部已著手研擬針對非自用房屋短期交易及預售屋權利移轉擬加重課稅。
空地稅自1985年停徵至今,目前行政院已核定復徵空地稅,廢止停徵行政命令已生效,本周起地方政府就可以決定是否課徵「空地稅」或「照價收買」。
官員強調,空地稅是對未利用或低度利用土地課徵懲罰性賦稅,以加重土地持有成本,迫使地主出售或使用,目前空地稅是按地價稅加徵二至五倍,照價收買則按申報地價計算,約市價二至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