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簷雨遮採登記不計價 罰鍰最高150萬
針對房市買賣的購屋虛坪問題,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行政院已決定預售屋的屋簷雨遮將採取「登記但不計價」,並納入今年5月1日上路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違規的業者將依消保法查核開罰,最高罰150萬元。
江宜樺指出,內政部也規範屋簷雨遮的統一定義。屋簷是從屋頂平台延伸,用來遮陽遮雨的構造物;雨遮則是在窗戶或開口上方,距離窗戶或開口上緣不超過50公分的構造物,其範圍自窗戶或開口兩側外緣向外起算最多各50公分,超過就不納入測繪登記,避免建商亂蓋土星環式雨遮而虛灌房屋坪數。
內政部地政司指出,71年至今現有52萬多戶將屋簷雨遮登記為既有產權,若改變登記方式恐將衝擊現行土地登記制度的穩定性與一致性,未來將持續維持登記的現行作法。
內政部表示,今年5月1日推動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是第2波改革,除納入「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外,更將進一步明定屋簷雨遮不得納入房屋買賣的價格計算,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