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老屋重建 30年舊屋容積照舊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預定自明年起4年內,政府將投入184億元,鼓勵30年以上老舊建物重建,單棟建物除最高貸款200萬元、前2年免息外,原容積率可照舊。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目前台灣20年以上老舊住宅約有474萬戶,其中,屋齡30年以上有302萬戶、屋齡在20年至29年約有172萬戶。
行政院長吳敦義聽取報告後表示,老舊住宅有必要透過都市更新改善生活環境品質,都市更新是內需型的綜合產業,也是未來國家重大產業之一,房地產是火車頭產業,有創造社會就業機會、提升國力等效益;他並指示內政部研議在辦理都市更新時,要透過獎勵,把節能減碳及智慧綠建築也納入都更。
營建署長葉世文說,適用「重建型」的老舊住宅如果進行都更或自行重建,將得按原容積或原樓地板面積重建;但也須做到建築物的節能減碳和節水部分。
至於不願重建的老舊住宅,也可採取整建維護的措施,對於這些住宅,也會給予貸款或補助等各種獎勵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