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法草案3讀 施行日另訂
地質法草案16日三讀通過,經濟部最快明年下半年可逐批公告全台地質敏感區。未來不管任何單位計畫開發的土地位在地質敏感區,都必須先做土地調查與安全評估,才准開發。
地質敏感區指的是「具有特殊地質景觀、地質環境或有發生地質災害之虞的地區。」地調所初步規劃,日後將分「災害地質敏感區」(山崩、土石流、活動斷層)、「保育類地質敏感區」(地下水補注區、地質遺跡)兩大類公告。
立法院三讀通過地質法草案,規定經濟部應進行全國地質調查,並公告「地質敏感區」,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一旦建商或民眾拒絕、規避或妨礙地質調查及鑑定,將可開罰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地調所考量仍有六項子法待敲定,預估明年下半年,才有可能分批對外公告;施行日期待行政院另行訂定。
地質法在立法過程中,屢遭建築業者強烈反彈,因擔心一旦公告某地區為「地質敏感區」後,將重創該區的土地及房地產價格,並引發當地民眾恐慌。為避免這種情況,在母法通過後,經濟部近期將會商內政部與各地方政府確認補償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