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議實施租屋券 內政部3月內完成
確立社會住宅未來採只租不售原則後,內政部日昨同意仿照美國「租屋券」計畫,3個月內研議完成實施「租屋券」的配套評估,做為未來社會住宅的執行方案。
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指出,內政部瞭解美國正在實施租屋券計畫,但內容複雜,內政部會納入社會住宅方案一併研議實施的可行性。目前研擬的社會住宅會容納許多方式,政府仍須尋找適合國有地,供應民間需求。
根據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統計,台灣提供給弱勢者居住的公有出租住宅,占787萬戶住宅總量比重只有0.08%。相較歐盟平均14%、美國6.2%、日本6%,香港29%,以及新加坡8.7%。台灣真的很少。
立委賴士葆也在立法院提出配合全國空餘屋調查,政府應優先選擇適當地點,以空餘屋做為社會住宅的出租供給來源,並搭配類似美國的「租屋券」計畫,提供弱勢族群更有彈性的租屋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