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通過 101年起領取終生
行政院通過「以房養老」政策,65歲以上單身、無子女,但擁有房地產的近貧老人,後年起,將房地產抵押給政府,就可「活多久,領多久」,按月領取固定生活費到死亡。
「以房養老」已經行政院正式核定,並交由內政部設計定型化契約及相關執行細節;也將成為政府社會福利政策的一環,採「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方式進行。
行政院官員指出,以房養老的適用對象為全台65歲以上單身、無子女,且因為擁有房地產而無法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近貧老人。
行政院已行文各地方政府協助調查符合資格的人數,若以內政部去年數據,全台65歲以上近貧老人約八千多人來看,扣除沒有房地產者,估計可適用人數不會超過五千人,試辦初期經費可望控制在一億元內,並由內政部自行籌措財源。
符合申請「以房養老」的近貧老人,自後年開始,可以向政府指定的代辦銀行申請,將自己擁有的房地產估價,並抵押給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