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產有償撥用 新營市所要求縣府明確編列撥用預算
縣府有意變更部分新營市有地為機關用地,整體打造為縣政中心,縣府雖表明將有償撥用市有地,新營市所仍將到縣府表達護產的決心,要求縣府明確編列二億餘元的撥用預算。
縣府局室用地不足,加上議會改建在即,配合縣政中心建設發展需求,縣府提變更新營市都市計畫案,變更範圍為縣府附近住宅區土地,大多數變更為機關用地和道路用地;屬於新營市產的約有一點零六公頃,主要範圍為縣社福中心(社會局)、新營市中正路33巷舊宿舍和臨時停車場等。
新營市長李宗智表示,新營市所會都希望縣府拿出誠意,既然要有償撥用市有地,最好能在97年和98年編列撥用預算,否則下屆縣長不認帳,新營市豈不虧大了。
縣府城鄉發展局長吳欣修則表示,縣府提配合縣政中心建設案的都市計畫變更案,必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後才能編列相關撥用預算,屆時,縣府自會視財源逐年編列二億三千多萬元的預算,絕不可能會霸占市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