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獎勵辦法 101年底落日
內政部昨日召開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決議因多建停車位而採行的容積獎勵,適用至101年12月31日止,估計屆時可能又掀起一波搶搭末班車的風潮,以爭取適用提高20%容積率獎勵。
此外,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也決議通過,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55條,增訂第2項,5樓以下的建築,增設昇降梯(電梯)時,最多12平方公尺免計入建物面積及樓地板面積,以鼓勵包含5樓在內,以及5樓以下老舊公寓增設電梯,以照顧無法爬樓梯長者的行動。
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59條之2,決議通過修正案,增訂落日條款,為鼓勵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提供公眾停車使用」,直轄市、縣 (市)得另定鼓勵要點,「實施到101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