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 政府出資、銀行代辦
政府規劃以房養老制度預計在民國101年上路,對象鎖定65歲以上,只有不動產沒有其他收入來源,且無子女無配偶的單身老人,採取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模式推展。
官員表示,以房養老制度初期上路可能以試辦方向進行,由於國內金融機構沒有相關經驗,不願意用自有資金承擔風險,原則上由政府出資,金融機構代辦;資金來源希望爭取內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試辦期估計需要經費約1到2億元。
官員表示,以房養老試辦對象以65歲以上,只有不動產而沒有其他收入,但又無法領取低收入補助,且沒有繼承問題的銀髮族為主,因此主要對象包括沒有子女和配偶的單身老人與榮民等族群。
官員表示,以房養老制度試辦方式可能是終身給付或固定期間 (例如20年)給付,並採按月撥款方式,不希望一次給清,這樣就失去以房養老的意義。如果是終身給付,只要老人活著的一天,就能按月領取生活費,這也就是銀行擔憂的風險之一,如果老人活得比預期久,銀行擔心房屋價值不足支應老人所領取的生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