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動產「加強擔保」 央行要加強金融檢
央行6月下旬針對北市及北縣10個縣轄市祭出凡管制區內第二棟房貸,成數不得高於七成,且無寬限等「針對性措施」。但外傳有部分民營銀行用周轉金名義承做企業主房貸,規避央行控管措施。
業者解釋,因國內中小型企業多,為加強擔保,長期以來,銀行都會要求企業主,拿不動產「加強擔保」;這類將原本應歸類為「消費金融」房貸,掛在企業金融帳上,因而被解讀為規避央行針對性措施。
日前央行找來七家民營銀行高層主管溝通,與會業者均認為,央行規範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措施,有助於整體房貸市場及金融秩序的健全發展。
央行業務局長尤錦堂並重申,不論是承辦部門是屬於企業金融,是或消金部門,都應遵循央行對特定地區購屋貸款風險控管規範辦理,並據實填報相關資料;必要時,金檢單位將加強金融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