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要求銀行回報房貸資料 修正訂定標準
央行三月初要求銀行回填房貸資料,名下有第二戶就算投資戶,貸款成數和利率都應該限縮。
但有些「換屋族」先買新屋、舊屋還沒有賣掉,有些房貸戶第二戶給子女或爸媽住,銀行仍會視為「自住」,不會列入投資戶。
按央行規定,新買第二戶就是投資戶,房貸戶覺得太刻苛,只純粹想換屋,銀行只好要求房貸戶出具切結書,或委託房仲銷售的契約書,通常訂半年內,若都還沒有賣掉,第二戶就等同投資戶,要以投資客的標準降低成數、增加利息。
由於各銀行的做法不一,央行最近找銀行開會,一度要全面限縮,決定先要求銀行揭露第二戶的情況,觀察之後再決定是否訂出更明確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