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定型化契約今起正式上路
「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今天正式上路,規定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應分開計價,內政部強調,業者如不遵守就開罰。
內政部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雨遮)及共有部分(樓梯、走廊),應分別列明面積及售價。
此外,原規定「房屋面積誤差在1%以內互不找補」,但是依新制定型化契約,只要房屋面積有誤差,買賣雙方就要互相找補比契約面積小,建商須退款給消費者;反之,消費者要補款給建商。
面對新制,有業者表示,建築物分開標示沒有問題,但分開計價可能就很難算清楚,各家建商態度及作法都不同,加上每個建築物的成本不同,實在很難有比較統一的觀點及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