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地質法審查 敏感區推案強制調查
國道崩塌事件將「地質法」推進快速立法通道,立法院敲定5月10日審查地質法,未來建商用地若位在「敏感地質區」,都要強制委託第三方做地質調查,經委員會審查後,才可取得建照。
經濟部次長黃重球、地調所所長林朝宗連袂前往立法院經委會做全國地質普查報告,地質法已排入5月10日審查,審查後即可送二、三讀。
地質法推動立法長達15年,在民國93年時,地質法一度三讀通過,但隨後遭多位國民黨立委以打擊面太大復議否決,直到近日北二高發生走山意外後,才地質法起死回生,改列優先推動法案。
林朝宗強調,地質法強調的是地質資訊公開,若建商因此造成損失,也可在現有「都市計畫法」中,找到容積移轉、土地交換、減免稅等補償。至於非都市用地,在「國土計畫法草案」完成立法後,也有容積移轉、價購、徵收或獎勵等補償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