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化契約新制 主附建物不能均一價
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應分開計價的「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確定在5月1日正式上路。內政部表示,業者應依成本分別標示、計價,不能採行均一價。
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施行在即,內政部昨邀消保會、公平會及建築、不動產代銷、仲介業者舉行座談。與會業者不反對分開計算坪數,但表示準備時間不足,希望內政部能行政指導。
內政部表示,業者應依其成本分別計價,若堅持採行均一價,可能不符社會期待、民眾認知;消費者可向消保官檢舉,消保官在調查後可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可依消保法58條,對業者處以6萬至150萬元的罰鍰。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