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面積地、高價屋 將增房地稅
加重課稅措施包括:調高各縣市房屋評定現值、限縮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適用面積、提高房屋稅率與地價稅累進稅率。
未來住家用房屋評定現值超過一百萬元,住家用房屋稅將從目前的單一稅率百分之一點二,改為「四級制」,最高是百分之一點八。
都市自用住宅用地面積大於二公畝,地價稅率從千分之二增至千分之十,預計最快民國一百年實施。
地價稅方面,目前住宅優惠稅率的都市土地面積上限是三公畝(約九十坪),未來將下修為二公畝(約六十點五坪),超過的部分課千分之十地價稅。此外,地價稅累進稅率也跟著調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