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地稅地方權限‧空屋難認定 財政部無法管
對於外界建議政府課徵空地及空屋稅,避免財團養地、炒高都會區房價。財政部官員表示,課空地稅要看地方政府,空屋稅則有認定標準的問題。
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表示,未來政府標售土地要審核資格標和價格標,未在一定年限依照原定計畫開發者,將「原價買回」。國產局官員指出,已針對指示研究,會和相關單位研商一套規範。
官員說,空地稅是地方政府主導,中央不能強制。至於空屋稅,民國56年訂定「房屋稅條例」前,當時有空屋捐法源,但一直都未開徵,後來房屋稅條例就未列入空屋稅,要課空屋稅必須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