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課豪宅增稅5成 最快明年實施
財政部月底提案修法,自宅改按面積、價值分級課稅,最低1.1%最高1.8%。
抑制高房價,政府擬對房地產持有者加重課稅。都會區大面積、高價房屋如豪宅等,稅負最高將上漲50%,最快明年起實施,101年時即需繳重稅。
財政部3月底前,將提出修法案,自用住宅房屋擬打破1.2%的單一稅率,改按面積、價值高低分級課稅,稅率最低1.1%,最高1.8%;一般土地的地價稅累進稅率,則將分別調高0.2%到1%。
依據財政部初步規劃,未來將朝至少分成五級訂定稅率,低價房屋的房屋稅,最低可按1.1%課稅,較現行一律1.2%稅率,略降0.1個百分點;高價房屋最高則將課徵1.8%房屋稅,較現行稅率調漲0.6個百分點,漲幅達50%。
自用住宅或出租供住家用房屋改採分級課稅外,營業用房屋或非住家、非營業房屋(醫院、診所等)的房屋稅下限稅率也將調高,但維持採單一稅率課稅形式,不會分級課稅。財政部所擬草案,營業用房屋下限稅率自3%調高為4%;非住家、非營業房屋下限稅率則自1.5%調高為2%。
持有土地者除做自用住宅使用者外,一般土地的稅負未來也會加重。財政部規劃調高地價稅累進稅率,基本稅率維持1%不變,累進稅率目前是1.5%、2.5%、3.5%、4.5%及5.5%,未來擬調高為1.7%、2.9%、4.1%、5.3%及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