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縣99年公告土地現值調升2.81%
台南縣31個鄉鎮市99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整幅度為調升0.50%,公告地價為調升2.81%。
99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作業係參酌市場買賣實例交易價格實際情形酌予調整,並依據內政部新規定「區段面積現值總額」公式計算, 99年公告土地現值全縣平均調整幅度為調升0.50%,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市價)百分比為84.81%。
另重新規定地價,台南縣政府參考當年公告土地現值表、前次公告地價、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及民眾地價稅負擔能力等因素,辦理99年公告地價調整作業,依內政部新規定「區段面積現值總額」公式計算, 99年公告地價全縣平均調整幅度為調升2.81%,占公告土地現值百分比為1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