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權編修正案通過 「地上權住宅」成新選項
立法院通過民法物權編修正案,民眾將可選擇買屋不買地,「地上權住宅」成為庶民經濟新選項。
法務部指出,新法通過後,民眾在都會區買不起房子,可選擇買屋不買地,一般約定可擁有房子50年的所有權,待年老後搬至地價較低的鄉村養老。
此次修法,將原來的地役權修正為「不動產役權」,明確規範為「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等特定目的之權」,讓民眾獲得更多的保障。
新法也增訂「區分地上權」,只要設定一定空間的地上權,就可完成公共工程。例如貓纜設定距地高度60至73公尺的空間為區分地上權,地主可獲補償,也可繼續使用貓纜下方的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