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違規廣告 今年起一律採最高罰款
台南縣永康市公所決定獎勵市民檢舉隨處可見小廣告、看板,即日起違規廣告不但一律採最高額罰款,且檢舉人可獲罰款3成作為獎勵金。
為了讓永康市能有乾淨的市容與環境,市長李坤煌表示,決定積極取締,市公所期待與市民共同努力扼阻違規廣告,舉發專線電話06-2547116。
為加強維護市容整潔,清潔隊強調,將主動取締並採取高罰高獎政策,不再消極清理善後;凡違規張貼廣告一律處以最高罰款6000元。
清潔隊表示,不論房地產買賣及房屋招租或各類廣告等,未經申請擅自在牆壁、電桿張貼,都屬汙染市容的違規行為,今年起決定改採重罰。
市公所強調,民眾檢舉違規廣告,查證屬實罰款完畢後給予金額30%獎金。檢舉人應具名並留下住址或聯絡電話及身分證文件字號,匿名或未使用真實姓名、住址、身分證文件字號者,不發給獎金,清潔隊會在每年6月及12月各辦理發放獎勵金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