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草案再進立法院 今將過關
行政院會8日將通過「國土計畫法」草案,未來涉及國土保安、生態敏感或景觀維護的國土保育地區,土地應維持公有,必要時得強制遷居,再以現金或容積移轉方式補償。
草案中規劃,國土計畫法施行後,二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再二年內一併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原有土地、建築物及設施得繼續作原來合法使用的緩衝期為二年,也就是國土法施行後六年內將全面實施國土分區、使用管制新制。
草案明定涉及國土保安、生態敏感或景觀維護的國土保育地區,土地應維持公有,範圍內環境劣化地區應擬訂復育計畫,必要時得限制居住或強制遷居。
行政院會今日將通過「國土計畫法」草案,此草案已四度進出立法院,能否過關本會期是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