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地容積移轉解套 新市港子墘段首件成功案例
台南縣尚有二千多公頃的公共設施用地尚未徵收取得,這些長期被套牢的公設地主,可以透過容積移轉方式為自己解套,政府也可以無償取得公設地,新市鄉港子墘段已有首件申請成功案例,縣府城鄉發展局以此做為範例,準備遊說更多公設地主循此模式提出申請。
城鄉發展局指出,南縣公共設施用地有5269公頃,已闢建的有2497公頃,尚有2772公頃的公設地,因為政府財力問題無力徵收,又無法解編,對地主而言相當不公平。官員表示,公共設施用地能有效提高公共設施品質,解編恐怕使公共設施品質降低,因此,政府解編的可能性不高,不過,在少子化以及人口流失嚴重的地方,一些公設地如學校用地、市場用地也確實在檢討是否有解編的可能性。
除了解編外,政府也提出公有地交換方式因應,不過,一般公家機關對於釋出建地去換取公設地的意願不高,寧可將土地辦理標售增加公庫收入,也使得公有地交換的普遍性低。
兩年前縣府公告實施「台南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私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可以透過容積移轉,將容積移轉到同一都市計畫內其他建築基地進行建築開發或直接出售建築容積給開發商等方式,以保障其權益,以取代政府長期無力徵收的爭議。
最近新市鄉港子墘段一位地主向縣府城發展送件,申請將面積500平方公尺的工業區道路用地,容積移轉到同一都市計畫的廠房中,該廠房面積為1661平方公尺,以當地建蔽率、容積率為70%、210%來計算,原可興建建坪為3488平方公尺,在工業區道路五百平方公尺的容積率移轉後,約增加1046平方公尺的建坪,也就是廠房建坪擴增為4534平方公尺,此案例剛好是同一地主,因此,由地主直接受惠。
這是台南縣首件容積移轉成功的案例,不僅公設地主受惠,政府也無償取得500平方公尺的道路用地,公庫省下約630萬元的徵收費用,可謂雙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