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民損失申請 9月7日前提出
行政院緊急決定由中央銀行提撥30億元繳庫盈餘為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政府補貼受災戶低利貸款,包括購置住宅貸款每戶350萬元、修繕貸款每戶150萬元、購買家具每戶20萬元,利率為年息0.592%
營建署將提供受災戶購置住宅、修繕住宅貸款、房屋租金等三大補貼,其中購置住宅及修繕住宅貸款的利息補貼,貸款年息不到0.6%,是目前最優惠的政策貸款。購置住宅貸款年限最長20年,只繳利息、不還本金的寬限期最長5年;修繕住宅貸款最長15年,寬限期最長3年。
另外,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也將發放重建重購的助金,依受災嚴重程度和家戶人數不等,每戶依人數賑助20萬到50萬元不等。至於租金補貼,受災戶每戶每月最高補助3600元,補貼1年,受災戶可向各縣市政府申請。
在受災戶稅捐減免方面,各地稅捐機關將與各地村里辦公處合作,發送損失清單,災民只要在9月7日前(受災日起30日內)申請,明年申報綜合所得稅都能減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