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財困 公家機關空間、外牆開放出租
為紓財政困境,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將鼓勵各政府機關、學校,在不影響公務的原則下,將停車場、活動中心在非上班上課時間租給民間使用,就連辦公大樓的牆面或路橋橋面、橋柱,也可做為廣告空間。而公用財產出租費用如何訂定,將授權各管理機關參考市場行情訂定收費標準,明年起也會進行績效考核。
國產局宣布「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鼓勵各機關活化運用管理的資產,增加國庫收益。例如,各機關的停車場可在非上班時間提供社區民眾停車;學校活動中心則在不影響學生上課前提下,供外界辦活動或運動;就連辦公大樓的牆面或陸橋橋面,只要不妨礙觀瞻,也可做為廣告空間。
各機關可以公開標租、也可視情況需要租給特定對象,但為避免租金過低,國產局訂了租金的最低標準,土地年租金不得低於申報地價的5%,房屋不得低於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