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民間投標 國有地地上權擬放寬招標規定
為拉抬地上權招標的買氣,財政部國產局研擬放寬規定,除了將持有期間拉長到70年,租金和權利金也將視土地的條件給予彈性訂價,最慢年底就會推出新一波地上權招標案。
國產局改推國有地「只租不賣」的地上權招標後,去年至今只成功一件,國產局不得不修改規定。
財政部官員指出,目前地上權招標的規定是,規定地上權存續期間為50年、權利金底價是市價的五成、每年要繳的租金是公告地價的5%,規定沒彈性加上不景氣,招標結果當然很難看。
國產局聽取相關意見後,研擬存續期間改為「最長70年」;年租金調整為公告地價的2%到5%;權利金底價也修訂為市價的3成到7成。國產局希望把規定訂得有彈性有一點,再根據每筆土地的條件來調整招標內容,以吸引民間業者投標。

